什么是人身自由权?超市搜身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2023-04-17 14:51:10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超市搜身侵犯法什么法
超市这样做是违法的,超市不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国家机关,无权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无权搜查公民的身体,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尊重消费者人格权,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超市保安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侵犯了小宋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二、什么是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
三、人身自由权的特点
侵犯人身自由权除表现为侵犯贞操权、婚姻自主权、知情权外。主要表现为:
(1)非法限制公民行动,非法拘禁自然人;
(2)利用被害人的羞耻、恐怖心理,妨碍其行动。台湾民法学者认为,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构成侵害自由;
(3)妨碍公路通行,妨碍对于私路有相邻权、地役权的权利人通行。侵犯人身自由权可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台湾学者认为,不将矿工引出矿坑,构成侵犯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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