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不定期租赁合同如何续签?法律上不存在优先约续权吗?
2023-04-17 14:29:11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超市合同怎么续签
不定期租赁本来就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双方都无异议就一直履行,一方随时可以提出终止,只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即可。
定期租赁不管是一年,还是三年五年甚至二十年,都涉及一个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约,如何续约的问题。
1、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
我经常会碰到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这种承租人往往是用租来的房子经营,生意还不错,合同到期当然不愿意轻易换地方。
碰到这种情况,让律师很无奈,因为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2、法律上不存在优先约续权.
有很多承租人认为自己当然享有一个合同到期后相比其他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而实际上,法律上是没有规定承租人的这个权利的,如果想拥有这个权利,必须得在合同中作明确约定.而且,优先也仅仅是同等条件下的优先.
3、承租人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续约问题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租赁合同时间还没履行
一方要承担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导致租赁合同时间还没履行,其违约责任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约造成损失的大小决定退还房租的多少,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租赁合同的有效期
1、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视为不定期租赁。
2、租赁协议是指某人(出租人)将标的物的占有权或控制权(附带或不附带购买选择权)授予另一人(承租人)以换取租金或其他给付的协议。租赁必为有偿,若双方并未约定租金,仅约定一方将物交由他方无偿使用者即非租赁,而系借贷契约。